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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考生对照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聘简章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文件名: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请勿重复提交报名邮件)。 报名邮箱:cqswxygcczp@126.com
|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于6月13-14日对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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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考生本人按时持简章要求的相关材料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310参加资格复审。
| 资格复审合格且自愿参加考试人员,需交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取得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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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考前一天或考前30分钟到组织人事处310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核。
| 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在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参加考核;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校园网→“组织人事处”→“招聘信息”栏公布,公示期限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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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执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 体检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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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 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学校纪委代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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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 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校园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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