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文件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5】17号)文件相关要求,经我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李叶萌同学的转入申请。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7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反映。电话:61691093。
姓名
李叶萌
性别
女
生源地
重庆
高考分数
273
拟转入学院当年录取分数线
215
转出学校
名称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专业
园林工程技术
层次
专科
年级
2015
转入学校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会计
转学申请理由
该生因家庭原因,需就近照顾家人。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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