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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第三届“美丽商院”摄影、微视频大赛方案
日期:2017-03-10 作者:宣传部

    为充分挖掘和展示学校环境之美、人文之美,展现我校艺术文化修养及摄影、微视频创作成果,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学校“三步走”战略和优质校建设目标而勤勉工作、奋发学习、不懈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美丽商院”摄影、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反映我校美丽校园环境风貌、教育教学场景、广大师生的生活化场景,凸显校园文化风采,展示“美丽商院”文化内涵。

二、主办单位

主办:中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

承办: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协办:学工部(团委)、各二级院系党总支

三、参赛对象

全校教师、职工、学生,个人及团队均可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1.作品征集

2017年3月5日至5月20日进行作品征集

2.作品评审

2017年5月25日至6月16日,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奖励等级,适时颁奖。

3.获奖作品展示

2017年6月下旬至7月通过网站、新媒体、橱窗等平台向全校师生及社会进行展示摄影、微视频获奖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得早于2017年1月,主题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拍摄内容可为校园自然与人文景观或与主题相关的人物、事件等,力求构思巧妙,构图合理,给人以美感,传递正能量。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否则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3.本次大赛提倡创新,每人可提交单张或一组照片(不多于5张)。照片命题要恰当,并有一定的新意。参赛作品可提交1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4.提交作品文件类型须为JPEG格式,要求图像长边在2000像素以上,能看清细节(作者须保证持有长边超过2500像素的分辨率为300dpi的图片,如果照片初选入围,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会联系索取大图)。

5.本次大赛不准使用后期处理软件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微视频(微电影)作品

1.参赛视频内容必须积极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作品力求创意新颖、有故事情节、画面整洁有视觉冲击力,切忌简单的镜头堆砌。微视频参赛作品时长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微电影作品时长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须提交电子文件及刻录作品光盘。

2.参赛视频(微电影)作品技术标准为:标清视频720*576、高清视频为1920*1080,格式不限。

3.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由作者本人负责。

4.微视频(微电影)须提供参赛作品的构思及创意说明。

(三)作品使用

1.学校主办部门有权在非营利性活动中(如:学校网站和新媒体宣传、校园环境美化,教师办公室装饰,校报用稿等)使用参赛摄影、微视频(微电影)作品。

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学校主办部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表彰奖励

(一)摄影组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200元。同时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构图奖、最佳色彩奖等单项奖各1名,奖金300元。

(二)微视频组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设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200元。

七、作品提交

(一)提交时间

2017年3月7日至5月20日期间,参赛者将摄影作品和《第三届“美丽商院”摄影、微视频大赛参赛信息表》(见附件)发至电子邮箱1223836060@qq.com、357279405@qq.com;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和参赛信息表拷贝到学校办公楼党委宣传部(统战部)304办公室贺昌、杨薇老师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薇(61691017)

王人立(61691018)

贺睿(61691046)

附件:第三届“美丽商院”摄影、微视频大赛参赛信息表

中共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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