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

发布时间:2024-09-11 发布者: 访问次数:

一、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公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人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酒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二、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振兴,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於服务等岗位。

200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闵位月录的通 知》(人社部函[ 2009] 135号) ,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以指导各地做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工作。这批发布的岗位目录共分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基层市政管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以及其他等9大类领域,包括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农业、医疗、卫生、保健、防疫、文化、科技、体育、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托老、养老、托幼、助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等相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的50种岗位。

三、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四、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 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 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

1、完善工资待遇进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子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4、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5、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高校毕业生。

6、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

五、申央有关邮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主要组织实施了5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1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1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下文简称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从2013年起组织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六、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怎么报名?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就业创业。西部计划按照服务内容分为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

西部计划报名流程:

第一步:每年五月前后,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如果你的所在高校为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但在报名系统中找不到所在高校,表明所在高校还未成为西部计划高校项目办,具体可咨询校团委)。

第二步: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审核备案。

第三步:高校项目办在收到你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第四步:高校项目办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高校项目办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七、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其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招聘程序有哪些?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的通知》( 教师[2006] 2号),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1.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流程: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八、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其选拔原则及招募流程是什么?

    “三支一扶”计划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该计划自2006年起,由人力社保部联合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卫生健康委、原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九部委共同组织实施,5年为一轮,全国每年招募2.5万名左右,现已实施到第4轮。按人社部的统一部署, 我市自2006年起开始实施,计划每年招募4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扶"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岗位为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

    “三支一扶”选拔原则及招募流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党员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剂、派遣等程序开展招募工作。其中,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公共行政管理实务等内容,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面试、体检、考察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参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标准组织实施。针对脱贫户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本人残疾和享受城乡低保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专门制定了考试优惠政策。

    九、“三支一扶”大学生能够享受我市哪些政策待遇?

    1、“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按招募简章明确的岗位,安排到乡镇农技服务、医疗卫生、劳动社保、文化等事业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2、“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当地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人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两年服务期内,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4、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乡镇基层工作、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由区县(自治县)在余编内按程序定向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

    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批后,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条件的支医人员,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7、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8、各级人力社保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促进就业创业。

    9、“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10、“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人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十、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选聘程序是什么?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计划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从2010年开始,扩大选聘规模,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目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需要满足的条件及选聘程序: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④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十一、什么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由农业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1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从事为期2-3年的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

    十二、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三、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42号)等政策规定,参加中央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公务员招录优惠: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日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6、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十四、国家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有哪些鼓励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等文件定:

    1、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

    2、自2012年起,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3、市地级以上机关应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

    4、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明确具体公开遴选或招聘的比例。

    5、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将在基层生产和管理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人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

    6、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7、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8、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十五、什么是选调生?选调对象是哪些?

    各级组织部门]有计划的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的主要来源进行重点培养,从中挑选出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中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选调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根据中央有关政策,2011年以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十六、重庆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选调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正确,政治态度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人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4、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招聘的年龄要求。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七、如何咨询有关选派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方面的问题?

    1、涉及我市“三支-扶”政策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电话:023-86868882)。

    2、涉及选调生、西部青年志愿者政策方面的问题分别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018)、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电话:023-63861317、966520)。

    3、涉及特岗教师政策问题,请咨询市教委人事处:6039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