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发布时间:2024-09-11 发布者: 访问次数:

1.国家和市级层面对弹性学制和休学创业有哪些规定?

目前,国家已明确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我市高校加紧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参与创新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制度。重庆市2017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2.国家和市级层面对建立学分累积与转化制度有哪些要求?

教育部着力推动全国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创新实验、发表论文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加快形成更有利于发掘学生创新创业潜质、激发学生热情的教学管理制度。我市对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创新创业奖项、参与众创空间、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并建立学分累积制度。本专科学生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不低于2学分,学生超过最低要求的创新创业学分可充抵其他选修课学分。

3.什么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计划是教育部为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而开展的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1. 什么是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教育部已连续举办了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每年4月-10月举办,由教育部等10余个国家部委主办,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鼓励,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亲自批示。大赛是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手段之一,是我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大赛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该赛事已成为中国影响力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是世界青年创新创业展示和交流的顶级平台。

  2. 什么是“优创优帮一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为全力抓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项目培育和孵化,构建政府支持、企业帮扶、个人互助的大学生创业帮扶生态体系,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从2017年起,市教委每年组织实施一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每期遴选3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入选项目2万元的立项扶持奖励资金,并为入选项目配备结对导师,开展为期1年期的全程跟踪辅导,帮扶期满进行总结验收,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及帮扶经验进行宣传推广,打造一批不同行业、各具特色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目前已连续举办四期,帮扶项目120个,发放立项资金近300万元。

  3. 什么是“大学生创始人培训计划”?

    大学生创始人培训计划是市教委定期开展的针对大学生创始人能力提升系统培训,每半年举办1期。通过遴选在创或有创业意愿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学员在团队导师的指导下围绕创业项目计划开展模拟创业实训,经过导师组集中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对于运转效果较好的优秀创业项目提供入驻孵化等后续扶持政策。

  4. 什么是重庆市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洽会?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展示我市高校创新创业成果,全面推动我市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为大学生创业项目与企业家及社会机构搭建展洽交流平台。市教委从2014年开始,连续举办了五届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洽会。旨在搭建大学生创业项目和产品展示交流、资源对接、投资对接、服务对接、市场推广、人才招募等全面开放共享平台。同时通过活动丰富大学生的创新创业体验和实践,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帮助学生自身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弘扬积极向上、勇于创新的社会风气。

  5. 什么是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

    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由市教委和重庆高新区联合打造的校地协同“双创”平台,规划面积10万㎡。平台通过聚集政府优质资源、高校创新力量和企业社会资源,协同构建以大创谷梦花园为核心,联动发展周边六所高校,并多点辐射带动全市高校的“1+6+N”空间格局,形成以“一核”为统筹、“六园”为载体、“多点”为支撑的“一核六园多点”校地协同双创生态体系,目标打造成为高校创新创业活力区、西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汇聚地,为促进高校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和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力支撑。

  6. 什么是创业导师问诊日活动?

    创业导师问诊日活动由市教委主办,通过邀请优秀企业家、行业专家、高校导师轮班坐诊,现场为创业大学生把脉问诊,充分利用导师资源为创业学生提供实战经验、企业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指导,帮助创业学生解决项目实际发展中的困难,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创业导师问诊每月双周周五下午2点在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二楼导师问诊室举办,有问诊需求的学生可经学校就业创业部门进行预约报名。

  7. 什么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联盟?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联盟是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要求,由川渝两地教育部门牵头,181所高校共同参与成立的高校就业创业联盟。联盟理事长由四川大学和重庆大学领导担任,设常务副理事长9个,副理事长单位26个,分为师范教育、工程信息、建工交电、医卫健康、艺术传媒、文旅服务、创新创业、生涯教育共9个分盟。联盟旨在以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为目标,以联盟机制凝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府、高校、社会多方力量,推进成渝地区高校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就业创业交流合作,实现两地高校就业创业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共同提高。

  8. 什么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双百”导师团?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双百”导师团是由重庆市教委和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向两地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征集遴选,集聚川渝两地优质就业创业导师资源的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导师团成员共200人,川渝两地分别为100人。导师团将根据两地教育职能部门和就业创业联盟的有关安排,开展两地高校就业创业教学指导、教学观摩、教学评估、师资培训、专题调研、金课打造、课题研究、就业质量评估、创业辅导、就业创业巡讲等活动,担任大学生就业创业有关赛事评委、课题攻关专家、就业创业公共课导师等。

  9. 什么是《就业创业证》,如何申领?

    《就业创业证》是用来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如失业可享受到推荐就业等服务,如自主创业可享受从事个体经营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入住孵化基地发展、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10. 持《就业创业证》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等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在重庆市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1. 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政府为了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退伍军人等待就业群体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由政府提供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以解决创业者在经营中流动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12.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营业执照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贷款购车加入网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业项目必须在重庆市辖区内;除高校毕业生外,借款人必须具有重庆市户籍;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

  13. 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从2020年始,为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最高22万元/人,上限为11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额度为20万元/人,上限为300万元。

  14.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有哪些?

    (1)申请。个人贷款可向创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创业担保贷款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地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提交所需资料,进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2)审核。服务机构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并向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推荐。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3)担保。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按照相关条件由市级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应当

    出具担保函。

    (4)放贷。完善担保手续后,经办银行按规定履行审贷责任,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放贷。在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情况下,整个政策性贷款流程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贴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后,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实后,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拨付贴息资金。

  15.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及期限是多少?

    1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的个人贷款,贷款利率上浮原则上不得超过基础利率的3个百分点,其他区县不超过2个百分点。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贷款最长不超过2年。在具体操作中,个人贷款可以一次性授信1-3年,企业贷款可以一次性授信1-2年。若一次性授信1年以上,需每年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市级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备案。对按期还款、个人贷款带动就业超过6人(小微企业贷款带动就业超过20人)、按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创业项目,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16. 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抵(质)押条件有哪些?

    (1)法人为个人担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个人担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人额(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6万元。承贷金融机构对个人保证担保额根据实际情况掌握,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担保时担保方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2)借款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银行会同借款人协商认定)、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可用不动产、汽车、设备(有购置发票,扣除折旧)进行抵(质)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品价值的70%,质押物价值的90%。

  17. 哪些条件下可以免除反担保要求?

    (1)新发放额度为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需孵化基地和信用社区(乡村)提供推荐材料;

    (3)获得区县(自治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奖励的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

    (4)经经办银行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需经办银行提供评估认定文件;

    (5)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成立2年及以上、有纳税申报记录、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

    2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2.哪些人可以申请-次性创业补助?

    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或者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残疾人首次创业,创办企业注册时间为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带动就业3人以上(以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为准),可申请获得一次性8000元的创业补助。

    23.重庆市申请专利资助对象及补贴标准是什么?

    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或登记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第一专利人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一项专利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资助申请。按照《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标准按照2000元/件执行,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

    24.网络创业认定优惠政策有哪些?

    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网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已在重庆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城乡创业者(包括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网络创业认定。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5.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免费创业工位?

    满足法人代表(项目创始人)是年龄16-35周岁,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含在校大学生)或有创业项目,且有创业工位使用需求条件的,即可免费申请创业工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工位1个,自人驻当月起,最长免费使用1年。创始团队成员都符合条件的,提交股权(合作)协议、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查真实,可申请增加创业工位数量,最多3个。

    26.大学生可参加哪些创业培训?

    大学生可参加由市教委、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创始人培训计划、“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IYB”(改善你的企业)等培训;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并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27.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优惠政策?

    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人乡创业,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对返乡人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开启“互联网+返乡人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人乡创业。

    28.目前政府对支持毕业生互联网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相关市级部门支持高校毕业生利用专业知识在互联网平台上注册成为服务商,承接创意设计、数据分析、软件开发等“新三线”相关项目或业务;鼓励互联网平台向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订单推送、项目运营、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工商注册等专业配套服务,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29.高校毕业生依托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等孵化平台创业政策有哪些?

    相关市级部门支持高校毕业生人驻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支持孵化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推荐平台内人孵企业工作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工位、项目辅导、工商注册、知识产权保护、财务管理等全方位创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在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等孵化平台上实现创业就业。

    30.大学生在西部(重庆)科学城创新创业有哪些支持措施?

    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激励高校教师和大学生流动促进科学城发展的支持措施的通知》(渝教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吸纳大学生在西部(重庆)科学城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如下:

    第12条:支持大学生人驻科学城孵化平台创业就业,各级各类孵化平台为大学生提供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提供项目辅导、工商注册、知识产权保护、财务管理等全方位创业服务。支持大学生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的科技成果,开展成果转化、市场推广、技术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

    第17条:对在科学城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可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或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在科学城创业的青年人才购房置业给予一定补贴,对暂无购房能力的,提供人才公寓等周转房。

    第18条:设立科学城“大创”扶持基金,对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科学城创新创业,从事科技创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和新产业的,以公益参股模式给予最高80万元创业扶持基金。在科学城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适度提高,同时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超出规定部分的贷款贴息,由当地区县财政全额承担。

    第19条:鼓励高校教师和大学生积极参加“互联网+”“中国创翼”“创青春”“挑战杯”“学创杯”等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对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愿意落地科学城的项目,积极协助项目落实场地和手续办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邀请导师及专家对其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其实现成果转化。积极鼓励学生参加“优创优帮”“创新创业成果展”“导师问诊”“投融资对接会”等交流对接活动,引入科学城创投机构和优质企业、孵化平台等对其进行帮扶指导,鼓励优质项目落地科学城,并给予一定配套政策支持。

    第20条: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在科学城创新创业的学生,学校可适度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并简化其休学批准程序;对其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可优先考虑。对学生依托科学城科研平台、实验室等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创新创业奖项、参与众创空间、自主创业等可折算为学分,超过最低要求的创新创业学分可充抵其他选修课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