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顺利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结账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
一、2024年终关账和2025年开账时间
2024年关账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17:00,关账时间后,将关闭网上报销系统,停止接收报销单。纸质报销单据须在2024年12月19日17:00前报送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因财务结账需要,未报销的网上报销单将统一作废。
2025年开账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9:00,将开启网上报销系统,恢复正常财务报销。
二、各类收入确认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认真梳理有关收入事项,催缴当年应收未收的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科研经费、水电气费、公租房租金等款项,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确保年内进账。
三、各类往来款项清理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认真清理各项往来款项。部门和个人暂付款、借款须在年内结清归还,原则上不得把当年的欠款拖到下一年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冲账报销;各类暂存款,如履约金等,符合退款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付结算。
四、资产清查与核对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请实习实训中心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数据,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等提供基础信息,于结账日前上传资产卡片数据至财政信息资产管理系统,并与财务处核对数据,确保资产、财务数据一致。
五、合同梳理与结算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梳理,将2024年所有经济合同及时录入到合同管理系统,及时办理合同款项的收付,并通过系统核实经济合同的未支付或未收款金额,核实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财务处报账审核对口财务人员签字备案,为以后年度付款以及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提供依据。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等工作,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3日为财务结账时间,在此期间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
2.各部门、二级学院严格按财务报销制度规定,及时办理各项经费的报销结算,提前做好资金使用安排。预算经费除项目经费外原则上使用至年终决算,年终清零。2024年取得的票据尽量请于本年度完成报销,最晚报销时间不得超过2025年3月31日。
财务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