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高职教育新专业
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市内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已有一届毕业生并继续招生的专业,在首届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合格评估。具体参评专业详见《重庆市2024—2025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及院校名单》(附件5)。参评专业名称及代码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准。
二、评估指标体系
详见《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附件1)。
三、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2024年6月20日至9月30日)
相关高职院校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进行自评,于2024年9月30日前登陆“高职教育专业信息管理与评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gzxzy.cqjypg.com:8804),参照《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信息采集表》(附件2)在“平台”上完成参评专业相关数据采集,同时将《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表》(附件3)以及参评专业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上传至“平台”。其中,相关佐证材料参考目录见《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佐证材料参考目录》(附件4)。
(二)满意度调查(2024年9月)
对2024—2025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参评专业在校生、毕业生、实习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材料评审(2024年10月)
评估专家根据学校自评情况、填报的数据及提交的材料登录“平台”进行在线评审。
(四)现场考察(2024年11月)
根据专家在线评审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专业作为现场考察对象,原则上1个专业现场考察时间为1天。现场考察方式包括实地考察、深度访谈、座谈、听课、查阅材料以及专家个人意见反馈等。
(五)结论审定(2024年12月)
市教委对各专家组提交的评估结论建议进行综合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按照程序要求向学校和社会公布。
(六)整改复查
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应在评估结论下达后1个月内向市教委报送整改方案并抄送市教育评估院。整改结束后,学校应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及效果,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市教委并抄送市教育评估院。市教委将根据专业整改情况确定复评方式。
四、评估结论及其运用
(一)评估结论
专业评估的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主要观测点的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评估结论定为“通过”的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数为0,且不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数≤5;(2)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数为1,且不带“※”的主要观测点“不符合”数≤3。不具备条件(1)或(2)的专业的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
(二)结论运用
评估结论作为重庆市高职院校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办学绩效考核与拨款等的重要依据。对于当年应接受新专业合格评估而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的,对应调减该校当年新专业增设数量,并需按照新专业设置要求,经市教委审查备案后方可继续招生。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且复评仍未通过的专业,在对应调减该校当年新专业增设数量的同时,并将对其作撤销或者停止招生处理。
五、评估纪律
本次被评估的有关高职院校应遵守市教委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工作,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能客观反映新专业建设实际情况。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审纪律,不搞形式,讲究实效,厉行节约。
联系人及电话:何思桥(市教委),63862632;刘序(市教育评估院),67716533。
附件:1.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
2.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专业信息采集表
3.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表
4.重庆市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5.重庆市2024—2025年度高职教育新专业合格评估
专业及院校名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