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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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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0-04-17 08:55  

全校教职工:

为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综改课题”)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0年度综改课题申报和2019年度综改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综改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内容

围绕《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要点》,参照课题参考研究主题(附件1)确定研究内容。已有研究基础的可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综改课题拟设重点和一般课题多项。市教委将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申报人条件

课题申报对象为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直属单位等有关单位教育工作者,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最多不超过7人。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课题,参与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课题申请。尚未结题的国家和市级综改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再申报新的综改课题。在本年度已申请第六批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综改课题。

   (五)研究期限和研究成果

完成时限为1年,从2020年6月起至2021年5月止。研究成果呈现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重点课题结题评审须提交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一般课题结题评审须提交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咨政报告。

   (六)申报流程

《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课题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请于4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12867623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9年度综改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凡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渝教办发〔2019〕26号)所公布立项的综改课题, 2020年8月31日前均需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课题除外)。

   (二)结题条件

   1.必备条件。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内容,全面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研究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等文本撰写,研究成果符合要求;课题管理规范,课题资料健全齐备。

   2.具体要求。研究成果主要呈现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重点课题结题评审须提交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一般课题结题评审须提交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2000字以上咨政报告。

   3.不予受理情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评审不通过: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者;研究成果质量不高,涉嫌抄袭或造假者;课题管理不规范,材料报送不全,相关数据不真实或存在虚报谎报等情形;擅自修改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未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单位应督促课题研究组实施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改革办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超过半年以上未通过结题评审的,给予撤项处理并进行网上公示,课题支持资金按原渠道收回,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综改课题。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结题管理

综改课题结题评审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

   1.结题程序。符合以上结题条件者,对所承担课题进行自我评价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成果推广建议等,填写《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提交课题研究相关核心成果。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开展综改课题结题评审工作,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将办理结题手续,并发放结题证书。

   2.评审细则。课题结题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课题情况汇报,由各课题组负责人按课题编号顺序依次对该课题研究情况向专家组及全体课题组成员进行汇报(发言时间5分钟);第二阶段开展结题评审,由专家组对各课题进行结题评审,并给出结题终审意见。

   (四)结题材料

符合以上结题条件者,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按要求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2.课题研究报告;3.课题咨政报告;4.其他研究成果(出版的学术专著著作、研究论文等);5.有变更事项的需单独提交相关申请表。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报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按期结题。相关课题研究组要进一步夯实课题研究基础,进一步明确研究人员分工和责任,进一步强化课题研究成果意识,确保形成高质量咨政政策文本,并提前做好结题其他准备工作。课题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计划,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责任单位,须经原课题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提出申请,报市教委综改办批准。

   2.限时整改,严格考核。尚未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应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综改办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超过半年以上未通过结题评审的,给予撤项处理并进行网上公示,课题支持资金按原渠道收回,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综改课题。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闫峰,13628304469。

 

附件:1.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课题参考研究主题

2.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课题申请书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4.重庆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

5.重庆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撤项申请表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0年4月17日

 

附件【3.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
附件【1.2020年度教育综合改革课题参考研究主题.doc已下载
附件【2.2020年教育综合改革课题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4.重庆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5.重庆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撤项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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