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积极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17 15:04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有关教职工: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国“两会”、市“两会”精神,中央和市委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等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学术方向,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良好学风深入开展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社科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但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的,可申请青年项目;年龄超过39周岁,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可申请一般项目。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应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职务或职级;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

5.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6.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

2.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即本《通知》发出之日未结项)。

3.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完成或立项的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4.拟申报2023年度“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大项目或者社会组织项目的。

5.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销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6.因存在学风问题被处理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www.cqskl.com/),点击主页右侧“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2.首次申请的,申请人需点击“个人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申请人所在单位需点击“单位注册”按钮按提示注册,并在注册后电话联系市规划办审核。申请人注册后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填报。已注册的个人和单位无需再次注册,直接登录系统按提示和要求填报。

3.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年度项目的项目类型选“年度—XX”,以抗战为主题的研究项目类型选“抗战工程—XX”。

4.《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应先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后,保存成PDF文件再上传至系统。

5.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四、申报时间

各申请人请在2023年6月6日17:00前在系统中完成填写和提交。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请各课题组参照《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关于推进课题(团队)工作规范促进科研水平提升的通知》(渝商职院发〔2023〕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课题研究前期、中期、后期规范管理意识,不断加强与科研处协作联系,确保课题顺利开展,为我校“双高”建设贡献力量。

 

(联系人:闫峰、谭冰杰 联系电话:61691057)

 

附件:选题指南

 

 

科研处(发展与规划处)

2023年5月17日

附件【附件 选题指南.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所有权利: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1号
电话:023-61691001     邮编:401331
渝ICP备11006315号     渝公安备案号:5001060250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