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双高任务推进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申报校级协同创新(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创新团队-“双高计划”专项申报工作,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校级协同创新(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创新团队申报、管理基本要求请参照文件:《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商职院发〔2018〕60号)、《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商职院发〔2018〕62号)。
(二)已立项未结项的各中心、团队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对验收不合格被撤销的中心、团队,其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各中心、团队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各中心、团队成员参与本次申报不得超过两项,新申报中心团队不得有原立项中心团队负责人作为成员。
(四)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成员不得少于2人,但不得超过10人。
(五)新申报中心、团队的方向应与学校已立项中心、团队具有差异性,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中心、团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展合作攻关、推出标志性创新成果。
(六)未尽事项参照重庆市教委、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各中心、团队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负责填写相应申请书(参照附件1-3),前期成果佐证材料须与团队成员实际成果一致,确保科研诚信,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报送要求
各中心、团队申报:相应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电子版发送swzyxykyc@163.com。2023年11月16日17点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申报纸质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递交至科研处301室。
联系人:闫峰、谭冰杰;联系电话:61691057。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加强宣传管理。
附件1:协创中心申请书-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申请书
附件2: 应推中心申请书-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申请书
附件3:科研团队申请书-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