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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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01-19 14:43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2024〕-40)文件精神,要求各高校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全面梳理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核查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认真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并着重对教育部科信司提供的撤稿论文清单上的论文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严肃处理,根据文件精神,做以下工作安排:

   一、自查工作

请全体教职工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为署名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进行自查,若有确实撤稿或其他问题的老师于2月8日前主动报送科研处闫峰处。

   二、学习文件

1.请相关老师在发表论文前主动学习了解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见附件2),避免出现论文撤稿等学术问题。

2.请全体教师再次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见附件2)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 221号)等文件(见附件3),有效预防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相关文件可登录校园网-科研处部门网站-科研制度版块认真学习。

 

联系人:闫峰   电话:61691057

 

附件:

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2.《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

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4.《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4年1月19日

 

附件【2.国际期刊预警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3.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1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4.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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