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科研工作考核与资助管理办法》(渝商职院发〔2018〕59号)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以及科研分的核算,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教融汇”任务,引导教师规范科研成果登记,提升科研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统计对象
全校在岗人员,含所有专任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三、统计范围
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完成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教材、专利等科技成果。
四、线下材料提交要求
类别 |
提交材料 |
备注 |
承诺书 |
1.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学术道德诚信管理责任书 |
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手写签字,盖章 (附件1:学术道德诚信管理责任书) |
2.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学术自律承诺书 |
每位教职工手写签字,盖章 (附件2:学术自律承诺书) |
统计汇总表 |
20XX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 |
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从科研管理系统导出的审核后的汇总表 |
论文 |
1.检索 |
1.提供检索截图,知网、万方、维普、龙源四大数据库之一的查询截图,打印一定要能看数据库名称 2.EI、SCI、CPCI检索需要提供查新站检索原件 |
2.国家新闻出版局上查验CN号截图 |
截图要完整,能看出是国家新闻出版局查验 |
3.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
1.目录须复印包含本人论文的那一页 2.正文需要复印完整 |
著作 |
1.国家新闻出版CIP查询截图 |
截图要完整,能看出是国家新闻出版局查验 |
2.出版社证明 |
提供原件+复印件 |
3.著作原件+复印件 |
封面、扉页(带有CIP号的那页)、目录、正文节选几页(自己编写章节的内容)、封底 |
课题 |
1.积分分配表 |
1.积分分配表主持人和主研人均需要手写签字,并盖主持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的章。(附件3:课题(项目)研究积分分配表) 2.主持人提供原件,主研人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3.结题证明材料上有名字的才能分配积分,否则不计分 |
2.立项、结项材料 |
主持人提供的立项、结项材料原件+复印件 2.参研人提供复印件 |
专利 |
专利授权书原件+复印件 |
有重庆商务职业学院的标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可查询 |
技术技能与社会服务 |
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
原件须盖鲜章,上传系统 (附件4:技术技能与社会服务证明) |
获奖 |
1.证书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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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打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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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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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供尽可能完备 |
纸质件材料装订要求:
(一)承诺书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放在一起。
(二)统计汇总表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打印,盖章,且提交电子档。
(三)每人科研材料,按照封页+上表成果的顺序进行装订。
五、线上填报系统要求
所有成果只能由第一完成人填报科研管理系统,参与者均由第一完成人依次添加,成果申报人严格按照填报标准(详见附件5),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6)将“论文成果”“研究报告”“著作成果”、“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知识产权”“社会服务”等成果信息录入。(附件上传单个文件不超过10M)
六、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对象 |
11月2日—11月20日 |
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成果 提交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个人科研成果二级单位 |
教师个人 |
11月2日—11月20日 |
1.根据审核标准(附件7)审核二级学院(部门)的科研成果(只审核2023年科研成果) 2.系统导出汇总科研成果《2023年度科技情况统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 3.报送原件至对应科研复审人员处 |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
11月21日—12月18日 |
科研成果复核、公示 |
科研处、二级单位及教师个人 |
七、注意事项
(一)填报在科研系统中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原件中的各类信息完全一致,严禁估算、类推等方式填写。
(二)用稿通知、著作清样等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不得申报登记。
(三)请成果完成人和所在二级单位认真、严谨核实提交的科研成果,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在本次成果登记中核查出的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因科研系统在升级完善期间,材料填报过程中如遇科研系统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科研处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见下表。
八、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11月20日17:00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材料上交。如有疑问,各二级学院(部门)对应联系下表的科研处人员。
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室 |
联系方式(QQ) |
各部门 |
闫 峰 |
301 023-61691057 |
12867623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闫 峰 |
会计学院 |
李菀丽 |
302 023-61768198 |
346656851 |
财经管理学院 |
李菀丽 |
烹饪学院 |
李菀丽 |
人工智能学院 |
周 俊 |
402 023-61691206 |
1035114773 |
电子商务学院 |
周 俊 |
经济贸易学院 |
周 俊 |
出版传媒学院 |
谭冰杰 |
301 023-61691057 |
381596760 |
文化旅游学院 |
谭冰杰 |
通识教育学院 |
谭冰杰 |
附件:1.学术道德诚信管理责任书
2.学术自律承诺书
3.课题研究积分分配表
4.技术技能与社会服务证明
5.科研系统填报标准
6.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7. 二级单位审核标准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