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商职院发〔2024〕35号),现组织大家进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针对对象
截止目前已经立项未报完账,且没有走过新(旧)版《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请》的课题负责人。
二、比例标准
(一)2024年5月9日以前立项项目

(二)2024年5月9日以后立项项目

三、填报方式
统一身份——应用中心——流程管理平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请——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如果立项文件(合同、协议书、任务书等)中有关于间接费用的阐述,要以立项文件为准。
(二)请在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
(三)联系对接详情
项目类别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市商委、市社科联等其他省部级项目 |
闫峰 |
61691057 |
市教委科技、市教委人文 |
周俊 |
校级课题、横向 |
谭冰杰 |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