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团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团支部书记工作满不满意团员说了算”的评价机制,通过“背靠背”测评倒逼团支部书记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团支部真正成为密切联系和有效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根据《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印发〈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青发﹝2016﹞12号)和《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印发〈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工作规范〉的通知》(渝青发﹝2016﹞15号)要求,现就组织实施2017年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是指支部团员采取“背靠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团支部书记工作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参加对象为本支部登记注册的团员,参与测评人数达到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为有效。测评只设“满意”和“不满意”两个选项,满意票数高于实际参与测评人数的50%时视为满意,满意票数等于或低于实际参与测评人数的50%时视为不满意。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2017年全市所有团支部应于4月1日前完成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测评方式
测评有线下测评和线上测评两种方式。线下测评必须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监督下,采取集中填写或定点填写《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方式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线上测评依托“暖青汇”APP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测评方式。各基层团组织完成测评后,及时填写《已完成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向上一级团组织报送测评情况。
三、结果运用
1.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的,可作为参与市级及以上交流培训和评选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符合入党条件的,可作为“推优入党”的优先推荐对象。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可作为参与区县级评选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
2.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应按照组织程序和有关规定予以免职,并重新推选团支部书记。相关情况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团组织报告。
四、工作督查
1.工作进度督查。请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于2017年4月1日前分战线报送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满意度测评工作情况,并提供已完成“背靠背”满意度测评支部名册(附件4)。团市委将及时下发工作进度督查通报。
2.测评结果核实。针对线下测评方式,团市委将委托第三方团队,测评期间派人参与现场督导、测评结束后采取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是否按要求规范开展测评工作进行核实;针对线上测评方式,团市委直接依据“暖青汇”APP后台数据进行核实。相关情况纳入2017年年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