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区县(自治县)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
“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团市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团市委决定于2014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2013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100名、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100名、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50个、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50个。
二、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在重庆共青团网站“爱心储蓄银行”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并积极参与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志愿服务等团的活动。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二)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重庆共青团网站“爱心储蓄银行”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并积极参与领创办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和志愿服务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市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三)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重庆共青团网站“爱心储蓄银行”注册了志愿服务队,并在推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建设”、“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等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或获得过团市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授予的“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四)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重庆共青团网站“爱心储蓄银行”注册了志愿服务队,并扎实有效地推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建设”、“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优”等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或获得过团市委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授予的“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推荐对象由各级团组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市各直属、重点联系团组织中,2013年考核为先进集体的每个奖项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2个,其余单位每个奖项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1个。团市委将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统筹考虑2013年全市共青团工作目标考核结果,采取差额方式评选产生。
(二)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地各单位拟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并向推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建设工作扎实有力的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和乡镇街道团组织适当倾斜。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
(三)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此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系统于3月24日开通,请各地各单位于3月24日—3月31日期间登陆www.54.cq.cn统一进行网上申报(请根据网站填报说明登录,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请勿由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自行填报),并填写相关附表(见附件1—4)各一式2份。请各地各单位将推荐对象纸质材料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即可。
附件:
1.2013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3年度“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3年度“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2013年度“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重庆市委
2014年3月17日
(联系人:杨燕翔、李倩颖;联系电话:63864609;邮寄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团市委组织部;邮编:400015)